文物鉴赏

Appreciation of Cultural Relics

06

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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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
高安市博物馆藏品库房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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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安市博物馆藏品库房管理制度

 
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及有关规定,确保库房安全。

二、库房内外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。

三、库房由专人管理,钥匙分别由两名人员妥善保管,严禁转交他人,库门必须由四人方能开启

四、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需有两人以上,馆外人员原则上不能进入库房。馆内人员未经许可,不得入内。

五、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,严禁在库房内吸烟。

六、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,做到严肃认真,细致周到。严格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,未经主管领导同意,不得擅自提取文物。

七、建立《库房工作日记》,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、时间、工作内容等情况,同时妥善保管好账册档案,严守库房机密。

八、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,定期检查。发现情况,须保护好现场,及时报案并向馆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。

九、保持库房的整齐清洁,注意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光等。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应全面检查。关好库门后,启动安全报警装置。